2006年3月2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保定 环保局长监管不力引咎辞职
杨守勇

  由于主管领导和环保部门监管不力,稽查措施不到位,致使企业违法排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,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一名副区长日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,该区环保局局长引咎辞职,两名环保局副局长被免职。
  “华北明珠”白洋淀死鱼事件发生后,引起社会强烈反响。保定市委、市政府迅速行动,依法关停142家污染防治设施简陋、不能保证长期稳定达标的企业。3月21日,市委、市政府又公开发布《关于新市区治理造纸企业违法排污执法不严问题的情况通报》,通报指出:经保定市监察局调查,新市区现有造纸企业41家,其中29家造纸企业排污超标。虽然区政府先后对这29家造纸企业下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》,但由于该区主管领导和环保部门监管不力,稽查措施不到位,除1家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外,其余28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直未得到制止。直到市委、市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后,这些企业才被断电停产。经查,新市区环保局主管副局长李洪涛、刘志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,新市区环保局局长王义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,副区长李文利负有重要领导责任。
  为此,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,给予李文利行政警告处分;给予王义恒行政记过处分,并责令其引咎辞职,两年内不得安排相当职务;给予李洪涛、刘志行政记大过处分,并免去两人的行政职务。